发布时间:2025-12-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政策主题:综合
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对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5〕22号),2025年度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到12月17日,镇江市区通过大数据比对、资格核验、部门联审、系统审核等系列举措,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0.73亿元,惠及单位1.18万家。
目前仍有部分符合条件的单位因账户等问题未能发放成功(见附件),请及时维护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劳务派遣单位须提交材料,依申请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同时请对2025年度稳岗返还发放仍存在异议的单位及时联系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0511-89886858
附件:未能发放成功单位名单
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
对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