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9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工信厅科函〔2025〕3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型公司孵化器主管部门:
为加强科技型公司孵化器管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公司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公司孵化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孵化器运营主体(需为独立法人)需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濒诲辩耻辞;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谤诲辩耻辞;(网址:丑迟迟辫蝉://丑箩谤锄.肠丑颈苍补迟辞谤肠丑.辞谤驳.肠苍/濒辞驳颈苍)进入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申报书(可同时申报标准级、卓越级,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2)。
二、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孵化器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通过管理员账号登录&濒诲辩耻辞;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谤诲辩耻辞;,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地区申报书进行审核,并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加强把关。符合要求的孵化器名单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孵化器运营主体名称、孵化场地地址及面积。各地推荐的卓越级孵化器数量占总体推荐数量的比例不超过10%(向上取整)。
叁、原国家级孵化器需登录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对有关数据进行更新和补充,并由省级主管部门对照《管理办法》标准级条件进行初核。
四、请各地主管部门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审核推荐的孵化器名单,包括孵化器申报书、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以及原国家级孵化器初核结果,正式行文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孵化器税收政策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010-68209047/68209049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010-68205221/68205247
线上报送系统技术咨询010-69943997/69943998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邮编100036。
特此通知。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公司孵化器申报书(标准级)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公司孵化器申报书(卓越级)
3.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公司孵化器推荐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8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