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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服务业专项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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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服务业专项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经发局、句容发改委、高新区科发局: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濒诲辩耻辞;十四五&谤诲辩耻辞;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镇政办发〔2021〕76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江苏行动纲要(2017-2025年)》(苏发改服务发〔2017〕147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濒诲辩耻辞;522&谤诲辩耻辞;工程,即创建市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公司50至100家、高质量发展集聚区20家以及省级两业融合试点20家以上,现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服务业专项申报认定工作,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别苍蝉辫;

1.对于开展2022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1-1.申请集聚示范区基本情况表)

2.对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公司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别苍蝉辫;

3.对于开展2022年市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认定工作的通知

(3-1.方案编制要点&别苍蝉辫;3-2.两业融合公司汇总表&别苍蝉辫;3-3.两业融合园区汇总表)&别苍蝉辫;

4.对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重点物流公司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