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工信厅消费函〔2024〕2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及《粘胶纤维公司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7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粘胶纤维公司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粘胶纤维公司的申报工作。
二、粘胶纤维公司自愿申请,如实填报《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公告申请书》(附件1),并按照《公司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公司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附件3),必要时可赴现场或委托市县级相关部门对申报公司进行核查。对于2022年7月以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公司,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请于2024年9月6日前将附件1、附件2和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附件1电子版同步发至飞耻迟辞苍驳蔼尘颈颈迟.驳辞惫.肠苍。
附件:
1.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公告申请书
2.公司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7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