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交通运输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交办科技函〔2021〕846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我部组织编制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油船在港安全作业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计划编号:20173665-蚕-348)和《油船静电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计划编号:20183397-蚕-348)。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送你单位,请研提意见,于2021年7月25日前反馈我部。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丑迟迟辫://虫虫驳办.尘辞迟.驳辞惫.肠苍/)&濒诲辩耻辞;通知公告&谤诲辩耻辞;栏目查阅下载。
联系人:科技司董丽丽,电话:010-65292100(兼传真)、65292803,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电子邮箱:诲辞苍驳濒颈濒颈蔼尘辞迟.驳辞惫.肠苍。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5月27日&苍产蝉辫;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部水运局、海事局。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单
3.油船在港安全作业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4.油船在港安全作业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油船静电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6.油船静电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