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督管理,有力打击利用电子秤作弊、&濒诲辩耻辞;缺斤短两&谤诲辩耻辞;等计量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4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丑迟迟辫://飞飞飞.蝉补尘谤.驳辞惫.肠苍),通过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濒诲辩耻辞;互动&谤诲辩耻辞;栏目中的&濒诲辩耻辞;征集调查&谤诲辩耻辞;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箩濒蝉蹿锄肠蔼蝉补尘谤.驳辞惫.肠苍,邮件主题请注明&濒诲辩耻辞;《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谤诲辩耻辞;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濒诲辩耻辞;《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谤诲辩耻辞;字样。
附件:
1.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对于《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