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落实公司主体责任,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公司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名录予以公布,请按要求抓好预案管理工作。
附件:淮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名录
2025年4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