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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开征求 《徐州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州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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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对于公开征求 《徐州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充分释放场地资源,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创业,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徐州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3月27日前反馈市市场监管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虫锄诲箩锄肠锄诲肠蔼163.肠辞尘,邮件主题请注明&濒诲辩耻辞;公开征求意见&谤诲辩耻辞;。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11号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指导处(邮政编码:221018),并在信封上注明&濒诲辩耻辞;公开征求意见&谤诲辩耻辞;字样。

 

附件:

1.《徐州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对于《徐州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