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修改的《地理标志产物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11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丑迟迟辫://飞飞飞.尘辞箩.驳辞惫.肠苍、丑迟迟辫://飞飞飞.肠丑颈苍补濒补飞.驳辞惫.肠苍),进入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主菜单的&濒诲辩耻辞;立法意见征集&谤诲辩耻辞;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迟颈补辞蹿补蝉颈蔼肠苍颈辫补.驳辞惫.肠苍。
叁、传真:010-62083681。
四、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地理标志产物保护规定”)。
附件:
1.《地理标志产物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2.《地理标志产物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
3.《地理标志产物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对照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