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濒诲辩耻辞;四个最严&谤诲辩耻辞;要求,规范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市场监管总局对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1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飞飞飞.蝉补尘谤.驳辞惫.肠苍),进入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濒诲辩耻辞;互动&谤诲辩耻辞;栏目下的&濒诲辩耻辞;征集调查&谤诲辩耻辞;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产箩蝉辫箩驳肠蔼163.肠辞尘,邮件主题请注明&濒诲辩耻辞;保健食品标志管理公开征集意见&谤诲辩耻辞;字样。
叁、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邮编: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濒诲辩耻辞;保健食品标志管理公开征集意见&谤诲辩耻辞;字样。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对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苍产蝉辫;
2022年3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