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9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产物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了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198家公司生产的203批次产物,发现26批次产物不合格(详见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为12.8%。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公司21家,有3家公司本次抽查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18家公司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了组合烟花、爆竹、喷花、旋转、吐珠、玩具、升空等7类烟花爆竹产物,覆盖了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物全部类别。其中组合烟花类产物抽查了95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1.6%;爆竹类产物抽查了88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4.8%。该产物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4.0%、12.3%、12.8%。
图 烟花爆竹产物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标志、包装、外观、部件、结构和材质、主体稳定性、燃放性能、药种、药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部件、结构和材质、燃放性能、主体稳定性、药量、标志,其中部件项目2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批次数最多,不合格问题表现在产物点火引火线不是绿色安全引线、点火引火线安装不牢固或点火引火线的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对产物标准不熟悉及生产过程偷工减料;二是公司质量管理不到位,生产工艺控制水平较低。
本次重点抽查了产业集聚区湖南省、江西省的生产公司,分别抽查检验了133批次、47批次产物,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2.0%、12.8%。
叁、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物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产物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物,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公司出厂销售。对不合格公司,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公司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别-颁蚕厂系统并报送总局,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开展质量专项整治。湖南省、江西省等生产公司聚集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生产公司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
(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物情况通报不合格公司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公司依法落实产物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公司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物质量安全。
(四)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公司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
1.2022年烟花爆竹产物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物及公司名单
2.产物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公司名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