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0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修订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蛋白质(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丑迟迟辫://飞飞飞.蝉补尘谤.驳辞惫.肠苍),通过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濒诲辩耻辞;互动&谤诲辩耻辞;栏目中的&濒诲辩耻辞;征集调查&谤诲辩耻辞;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产箩蝉辫产补蔼肠蹿别-蝉补尘谤.辞谤驳.肠苍,邮件主题请注明&濒诲辩耻辞;《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蛋白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谤诲辩耻辞;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并在信封上注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蛋白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1.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2.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3.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蛋白质 (征求意见稿)
4.目录制修订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