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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有关事项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2-04-1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商务部

政策主题: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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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对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有关事项的提示

近日,我司陆续接到公司来电反映,有社会组织以帮助公司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手续、制作回收公司备案牌匾等为名,向公司收取费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避免公司上当受骗,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我司未委托任何单位为公司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二、公司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发放牌匾。

叁、公司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请按照我司网站2020年6月24日发布的《对于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备案方式调整的说明》办理。

请各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提高警惕,通过正式渠道进行备案。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