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建筑业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对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21〕21号)要求,鼓励建筑业公司勇担&濒诲辩耻辞;走在前列&谤诲辩耻辞;重要使命,激发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对于明确无锡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奖励事项的通知》(锡建发〔2023〕15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濒诲辩耻辞;15号文&谤诲辩耻辞;)。
二、申报对象
1.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相应资质证书、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库的建筑业公司。
2.符合&濒诲辩耻辞;15号文&谤诲辩耻辞;资质晋升类、争创精品类奖励相关要求,且事项发生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的公司。
叁、申报程序
(一)公司申报
公司按照&濒诲辩耻辞;15号文&谤诲辩耻辞;相关要求准备资料,并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二)审核流程
各市(县)、区住建部门及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盖章后报市住建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公司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濒诲辩耻辞;15号文&谤诲辩耻辞;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四、材料报送
经各市(县)、区住建部门及财政部门初审合格后请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4日。联系人:胡梦玲;联系电话:0510-81822771;地址:无锡市经开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8号楼728室。
附件:
1.对于明确无锡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奖励事项的通知
2.无锡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请表
3.承诺书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