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为进一步落实正向激励、差别管理等政策,树立一批环保绩效水平高的标杆公司,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对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程序的通知》(苏环办〔2024〕36号)、《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公司培育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3号)和《对于联合开展全市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分级和豁免申报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按照公司申报、县区初审、市生态环境局复核等程序,现对全市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非重点行业公司增补豁免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31日&尘诲补蝉丑;2025年1月9日。联系电话:83675152,邮箱:濒补苍迟颈补苍丑补蔼163.肠辞尘。
附表:对于对全市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非重点行业公司增补豁免审核意见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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