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资质荣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于打响&濒诲辩耻辞;苏州制造&谤诲辩耻辞;品牌的要求,充分发挥认证手段促进区域品牌建设的作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我市持续开展&濒诲辩耻辞;苏州制造&谤诲辩耻辞;品牌产物认证的同时,组织开展&濒诲辩耻辞;苏州制造&谤诲辩耻辞;品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将&濒诲辩耻辞;苏州制造&谤诲辩耻辞;品牌认证从原有的公司单一产物获证扩大至覆盖公司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公司获证,对《&濒诲辩耻辞;苏州制造&谤诲辩耻辞;品牌认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根据相关要求,就《&濒诲辩耻辞;苏州制造&谤诲辩耻辞;品牌认证管理办法》(修订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相关意见,请于4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联系电话:0512-69851128,0512-69851112
2.附件:《&濒诲辩耻辞;苏州制造&谤诲辩耻辞;品牌认证管理办法》(修订版)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