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2023年第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 大豆分离蛋白 乳清蛋白备案产物剂型及技术要求》,现予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保健食品原料 大豆分离蛋白 乳清蛋白备案产物剂型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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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