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3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商务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商贸机械函〔2023〕233号
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对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物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现将《2024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公司名单》、《2024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公司名单》和《2024年度符合申领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地形车公司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 2023年11月17日。
公示期内,申报公司可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线上申报系统公司端(丑迟迟辫蝉://别肠辞尘辫.濒颈肠别苍肠别.辞谤驳.肠苍)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并提交至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公司线上提交的修改材料进行二次审核,于公示截止前通过线上申报系统管理端上报商务部。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反映。
联系电话:010-65197368
传真:010-65198794
电子信箱:飞尘蝉箩虫肠蔼尘辞蹿肠辞尘.驳辞惫.肠苍
附件:
1.2024年度符合申请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公司申请汇总表
2.2024年度符合申请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公司申请汇总表
3.2024年度符合申请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及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公司申请汇总表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