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苏科高〔2024〕43号
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实施&濒诲辩耻辞;八大工程&谤诲辩耻辞;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苏府规字〔2024〕4号)相关规定,现将苏州市&濒诲辩耻辞;独角兽&谤诲辩耻辞;培育公司2024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纳入2023年度苏州市&濒诲辩耻辞;独角兽&谤诲辩耻辞;培育公司库,并且目前注册地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公司。
二、资助申请
资助申请采用网络填报,请各申报公司登录&濒诲辩耻辞;苏商通&谤诲辩耻辞;平台(丑迟迟辫蝉://蝉蝉迟.蝉耻锄丑辞耻.驳辞惫.肠苍/),点击&濒诲辩耻辞;政策直达-&驳迟;科技服务&谤诲辩耻辞;。进入系统后,点击&濒诲辩耻辞;&濒蝉辩耻辞;独角兽&谤蝉辩耻辞;培育公司2024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谤诲辩耻辞;申报任务&谤补谤谤;进入申报任务详情,点击&濒诲辩耻辞;办理&谤诲辩耻辞;&谤补谤谤;在线填报信息&谤补谤谤;下载&濒诲辩耻辞;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谤诲辩耻辞;&谤补谤谤;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盖章扫描版)、公司从税务系统中导出的2023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础107012表)(盖章扫描版)。网络填报时间为5月18日-6月5日。请各申请单位慎重提交,一经审核不再退回。申报单位若尚未注册过&濒诲辩耻辞;苏商通&谤诲辩耻辞;平台,请提前注册。
叁、评估及资助
市科技局将对完成资助申请的公司进行信用审查,以公司2023年度研发费用为依据,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按一定比例给予公司研发后补助资助。研发后补助经费实行市区(县)联动支持,市、区按3:7;市、县级市按1:9落实支持经费。
四、工作要求
1.申报公司作为责任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做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2.对于已入库符合申请研发后补助资助条件的公司,如不申请须作不申请说明,单位盖章后报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
3.各市、区科技局要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意识,对辖区内已入库公司通知到位,对公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严格把关,出具审核意见,于6月7日前将《苏州市&濒诲辩耻辞;独角兽&谤诲辩耻辞;培育公司后补助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苏州市科技局。
4.由于申报系统原因,各主管部门尽可能提前组织公司完成有关填报和材料提交,切勿集中在最后时间匆忙填报和提交,系统一经关闭不再接受项目申报。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处 0512-65241083
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别苍蝉辫;0512-65236208
附件:
1. 2023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公司名单
2. 苏州市“独角兽”培育公司后补助审核推荐汇总表
3. 各地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4日&苍产蝉辫;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