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县(市)、区经发局,徐州经开区发改局,徐州高新区经发局,淮海国际港务区经发部:
根据《省政府对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物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2〕96号)等文件精神,为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产物广泛推广应用,不断和壮大新品市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现组织申报2023年徐州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物(以下简称&濒诲辩耻辞;两新&谤诲辩耻辞;),应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带动性,属于资源节约、绿色环保、替代更新、先进制造技术产物,技术、产物基本成熟,但规模化市场应用还存在一定瓶颈制约,推广应用能引领产业技术进步方向,能产生显着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体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技术政策;
2.符合国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的需要,或重大工程和国民经济建设急需;
3.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或以上;
4.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权属清晰;
5.属于国家实行特殊行业管理的产物,需提供相关资质。
近叁年通过省级以上鉴定的新技术新产物、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首台套等产物,可优先申报。
二、申报程序
&濒诲辩耻辞;两新&谤诲辩耻辞;申报遵循自愿申报原则,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工信主管提出申请。主要程序如下:
1.申报。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2.初审。公司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的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市工信局。
叁、申报材料
申报&濒诲辩耻辞;两新&谤诲辩耻辞;需提交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物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申请书主要包括:
1.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物申请表。
2.公司和产物介绍。公司简要情况,产物主要应用领域等,500字以内。
3.真实性承诺。公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盖公章。
4.产物技术总结。攻克的技术难点、技术创新点、主要工艺路线等。
5.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新产物查新报告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组织的新产物鉴定证书。
6.产物相关的专利证书。
7.产物检测测试报告。第叁方机构出具。
8.产物标准。
9.客户应用证明。销售合同1-2份或客户意见等。
四、有关要求
1.公司申报的新技术新产物已通过相关鉴定的,应将鉴定专家组成员名单、鉴定意见等材料复印后装订;已取得相关专利的,将专利证书复印装订。无相关证明材料,所填数据不予认可。
2.各地推荐上报的&濒诲辩耻辞;两新&谤诲辩耻辞;,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通过名单,以《徐州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物目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濒诲辩耻辞;两新&谤诲辩耻辞;,自公布之日算起叁年内有效。
3.对列入《徐州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物目录》的&濒诲辩耻辞;两新&谤诲辩耻辞;,依据《对于支持现代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徐委发〔2016〕43号)有关要求,给予鼓励支持。
4.各地要坚持突出重点、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选择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带动性的新技术新产物。请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函、申请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报我局。
联系人:张舒华 电话:0516-80801826 邮箱:1347584850@
附件:
1.徐州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物申请书
2.徐州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物申请汇总表
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