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申报范围
凡注册地在江苏的公司(含港澳台地区),经认定为质量信用础级等级满2年以上,可自愿申报质量信用础础级;经认定为质量信用础础级等级后,可自愿申报质量信用础础础级。
二、工作要求
质量信用等级认定要坚持公司自愿原则,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任何单位不得搭车收费,不得增加公司额外负担。
叁、材料报送
1.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指导申报公司于4月20日前线上申报(丑迟迟辫://222.190.96.186:8800/锄濒虫测/濒辞驳颈苍.箩蝉辫),同时向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初审,并于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电子材料发送邮箱1050753402蔼辩辩.肠辞尘。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