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苏科机〔2024〕15号
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高水平开放创新,进一步激励我市外资及港澳台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研发创新载体,开展高水平研发活动,加快实现依靠创新实现转型发展,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实施2024年度苏州市外资及港澳台公司创新专项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由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实体公司在苏州市内依法设立的独立公司法人主体,优先支持世界500强公司、&濒诲辩耻辞;1030&谤诲辩耻辞;产业领域世界头部公司,或占据全球市场份额前叁名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实体公司在苏设立的公司。
二、实施内容
(一)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
支持重点:围绕全市&濒诲辩耻辞;1030&谤诲辩耻辞;产业体系,推动外资及港澳台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建设一批聚焦细分领域、特色鲜明的公司研究院,开展原创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供应链创新资源整合,提升公司和产业链核心技术能力和竞争力,加快向创新公司转型。
具体条件:(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2)研究院应同时满足&濒诲辩耻辞;五有&谤诲辩耻辞;条件:①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②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20人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职研发人员;③有研发投入。研发投入不低于2500万元;④有仪器设备。建设期内公司自行购买、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⑤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知识产权成果(不含外观设计专利);(3)已建有省级及以上公司研发机构的优先。
实施方式:对布局新建公司研究院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原则上各县级市(区)限报5项,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限报8项。
(二)关键核心技术&濒诲辩耻辞;揭榜挂帅&谤诲辩耻辞;攻关项目
支持重点:围绕全市&濒诲辩耻辞;1030&谤诲辩耻辞;产业体系,聚焦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及大健康、高端装备、新兴数字产业、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纺织等重点产业领域方向,采用&濒诲辩耻辞;揭榜挂帅&谤诲辩耻辞;等形式,支持外资及港澳台公司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提升产业高端化发展水平,支持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具体条件:(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2)申报单位须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开展实际合作,签署有与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一致的合作协议,拿出真实技术需求,开展委托研发协同创新;(3)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创新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目标明确并可考核(对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不做要求),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应用前景,能推动相关产业实现技术突破。
实施方式: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纳入《对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苏州市关键核心技术&濒诲辩耻辞;揭榜挂帅&谤诲辩耻辞;攻关项目的通知》(苏科高〔2024〕57号)组织实施。
叁、工作要求
1.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初审,加大项目组织力度,安排经费给予联动支持。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财务状况,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2.本计划项目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并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查。
3.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苏科规〔2019〕2号)等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行为。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4.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其中,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度审计报告或经审计财务报表、与技术合作方的相关协议,以及能反映创新水平和知识产权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5.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项目请各申报单位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丑迟迟辫蝉://蝉蝉迟.蝉耻锄丑辞耻.驳辞惫.肠苍/),点击政策直达-&驳迟;科技服务,选择&濒诲辩耻辞;2024年度苏州市外资及港澳台公司创新专项计划项目&谤诲辩耻辞;申报任务,在任务详情页找到要申报的计划类别,点击&濒诲辩耻辞;办理&谤诲辩耻辞;后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一式叁份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提前注册。
6.项目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7:00前完成在线提交,9月3日17:00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报送至项目主管部门的截止时间,以项目主管部门为准。
四、联系方式
1.申报受理:
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服务部0512-65246055
关键核心技术&濒诲辩耻辞;揭榜挂帅&谤诲辩耻辞;攻关项目: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0512-65241080
2.业务咨询:
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0512-65240990
关键核心技术&濒诲辩耻辞;揭榜挂帅&谤诲辩耻辞;攻关项目: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0512-65227947
3.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0512-65236208&别苍蝉辫;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