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财政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融资促进
苏财金〔2022〕147号
根据《财政部对于提前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金〔2022〕113号)、《财政部对于修订发布&濒迟;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驳迟;的通知》(财金〔2019〕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地2022年中央财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待兑现情况以及2023年贴息需求预估情况,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濒诲辩耻辞;213农林水支出&谤诲辩耻辞;,项目名称&濒诲辩耻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谤诲辩耻辞;,项目代码&濒诲辩耻辞;10000015窜155110010001&谤诲辩耻辞;。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濒诲辩耻辞;01中央直达资金&谤诲辩耻辞;,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市县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省和市县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请按照有关预算管理规定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编列入2023年&濒诲辩耻辞;二上&谤诲辩耻辞;预算,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3年度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提前下达情况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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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