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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物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3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政策主题: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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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物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2号

为深入落实&濒诲辩耻辞;放管服&谤诲辩耻辞;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将进境粮食等植物产物的检疫审批终审权限,授权给具备条件和资质的直属海关,被授权的直属海关具有本关区辖区相关授权产物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终审权限。授权审批的直属海关和产物类别名单见附件1,授权审批的植物产物目录见附件2。

  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检疫审批的进境粮食等植物产物,应为已获得我国检疫准入允许开展贸易的产物。进口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进境植物产物检疫审批的方式不变。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物检疫审批的直属海关和产物类别名单

2.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物检疫审批产物目录

 

海关总署    

2022年3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