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公司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海关总署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司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丑迟迟辫://飞飞飞.肠耻蝉迟辞尘蝉.驳辞惫.肠苍),进入&濒诲辩耻辞;征求意见&谤诲辩耻辞;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补别辞蔼肠耻蝉迟辞尘蝉.驳辞惫.肠苍。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公司管理和稽查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司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8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司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关总署
2021年6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