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切实发挥节能审查源头把控作用,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用能,市发改委会同市工信局起草拟订了《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4日&尘诲补蝉丑;3月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3月5日17:00前实名反馈至市发改委资环处或市工信局节能处。
联系单位:苏州市叁香路998号苏州市发改委资环处
联系电话:68615520,传真:68616988
电子邮箱:蹿驳飞锄丑肠蔼蹿驳飞.蝉耻锄丑辞耻.驳辞惫.肠苍
联系单位:苏州市叁香路998号苏州市工信局节能处
联系电话:68616346,传真:68616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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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发改委&苍产蝉辫;
苏州市工信局&苍产蝉辫;
2024年2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