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9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2022年第2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物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对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物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经审核公示,新沂市窑湾万昌绿豆烧酒业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获准在其生产的相关地理标志产物上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物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物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物专用标志单位名单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知识产权局
2022年4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