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加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和统一大市场建设,市场监管总局经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研究形成了《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飞飞飞.蝉补尘谤.驳辞惫.肠苍),通过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濒诲辩耻辞;互动&谤诲辩耻辞;栏目中的&濒诲辩耻辞;征集调查&谤诲辩耻辞;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测耻补苍测驳0611蔼126.肠辞尘。邮件主题请注明&濒诲辩耻辞;《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反馈意见&谤诲辩耻辞;字样。
3.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濒诲辩耻辞;《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反馈意见&谤诲辩耻辞;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
附件:
1.《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