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3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工信厅科函〔2022〕98号
按照《技术创新示范公司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公司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评价范围
2019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公司(名单见附件1、2)。
二、材料要求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公司组织相关公司做好评价材料填报工作(格式见附件3),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飞辞谤诲/别虫肠别濒格式电子版光盘一份)。有关数据指标截至2021年底,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21年会计报表填写。
叁、时间安排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公司对公司填报的评价材料进行汇总并审核确认,2022年6月30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来函请注明承办人及联系方式。评价材料收集工作委托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公司要高度重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公司复核评价工作,以此为契机,对本地区、本公司技术创新示范公司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水平。
(二)根据《技术创新示范公司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复核评价不合格的公司将被公告撤销称号并摘牌。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刘丹 010-68205231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牛 江蓉 010-8837922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100037
附件:
1.2019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公司名单
2.2019年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公司名单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公司评价材料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5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