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通发改信用〔2022〕437号
各县(市、区)信用办、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经发局,各相关公司:
根据《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发展改革委对于组织开展省市两级信用管理示范公司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288号)和市信用办《对于对省市信用管理示范公司组织开展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通发改信用〔2022〕112号)的文件要求,经各县(市、区)信用办(经发局)及省信用办委托的第叁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工作,通过公司自评自查、现场核查、评价评分、信用核查、上网公示等程序,南通市2022年度通过复核信用管理市级示范公司共9家(详见附件1),有效期为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叁年;因公司自身原因等取消信用管理市级示范公司共3家(详见附件2),现将公司名单公布如下。
附件:
1.2022年度通过复核信用管理市级示范公司名单
2.2022年度复核取消信用管理市级示范公司名单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对于组织开展省市两级信用管理示范公司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