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4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实施范围
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等20个行业。
二、基本要求
1.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单位产物能耗水平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2.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物;
4.近叁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物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公司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
叁、材料报送
省级工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符合要求的公司申报,并于11月25日前将相关纸质版材料分别报送至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电子版材料线上(丑迟迟辫蝉://驳谤别别苍.尘颈颈迟.驳辞惫.肠苍)提交。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