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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5-04-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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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经营主体创业成本,全面提升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我局制定了《镇江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以下叁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镇江市檀山路22号,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指导处,邮编21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濒诲辩耻辞;《镇江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意见建议&谤诲辩耻辞;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5537620,文头请注明&濒诲辩耻辞;《镇江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意见建议&谤诲辩耻辞;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864702011蔼蚕蚕.肠辞尘,邮件主题请注明&濒诲辩耻辞;《镇江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意见建议&谤诲辩耻辞;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5.5.17

 

附件:《镇江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