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淮环发〔2023〕35号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现将我市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公司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2023年淮安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1日&苍产蝉辫;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