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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公司免征公司所得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2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政策主题:减税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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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公司免征公司所得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14号

为帮助伤残人员康复或者恢复残疾肢体功能,现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公司免征公司所得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公司,免征公司所得税:

  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

  2.以销售本公司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其所取得的年度伤残人员专门用品销售收入(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占公司收入总额60%以上。

  收入总额,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3.公司账证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且本公司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够单独、准确核算。

  4.公司拥有假肢制作师、矫形器制作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其公司生产人员如超过20人,则其拥有假肢制作师、矫形器制作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全部生产人员的1/6。

  5.具有与业务相适应的测量取型、模型加工、接受腔成型、打磨、对线组装、功能训练等生产装配专用设备和工具。

  6.具有独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室和假肢功能训练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15平方米。

  二、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公司,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发布修订后的&濒迟;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驳迟;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采取&濒诲辩耻辞;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谤诲辩耻辞;的办理方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1年4月2日&苍产蝉辫;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