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0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商务局 南京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江北新区、各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对于促进中小微公司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南京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南京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领域
支持我市重点服务贸易公司发展;优先支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内,为抗击疫情提供病毒检测、医学诊疗、药物研发、软件及信息技术等服务的我市服务贸易公司、机构和单位。
二、申报范围和标准
具体范围和标准参见附件1&濒诲辩耻辞;2020年南京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指南&谤诲辩耻辞;。
叁、信用承诺和审查
申报公司须填写《南京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3)。
根据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市商务局对拟列入扶持项目的公司进行信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四、有关要求
(一)请江北新区、各区(开发区)高度重视,加大对专项资金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文件要求的服务贸易公司、机构申报。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贸易公司、机构和单位向所在地商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通,所有申报材料采取电子文档(笔顿贵格式)报送,鼓励公司使用电子签章。疫情结束后,补充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叁)江北新区、各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请于3月12日前,将经过区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并会财政部门盖章的汇总申报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公司、机构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申报表、营业执照、申请补贴的报告、证明材料、财务报表、信用承诺书盖章后扫描件等)报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联系人:李华 韦刚
电话:68539703 68539705电子邮件:65842150@
市财政局公司处联系人:谢鑫
电话:51808718电子邮件:547324165蔼辩辩.肠辞尘
附件:1.2020年南京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指南
2.2020年南京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第一批申请表
3.南京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南京市商务局
南京市财政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