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2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商务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商务部《2020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2019年第70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商务部对2020年新申请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公司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
在申报期限内,共有13家公司报送了申请材料。经审核,其中1家公司为已获得进口资格的公司,无需重复申请;8家公司材料齐全且符合公告要求;4家公司尚需补充材料。现将公司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日&尘诲补蝉丑;9月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商务部(外贸司)提请复核。
电 话:010-65197470
传 真:010-65197434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