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9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减税降费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别苍蝉辫;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印发&濒迟;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驳迟;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
二、试点内容
经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批准,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公司可以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无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二)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税务登记)。
(叁)未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
(四)注册为该平台会员。
二、试点公司条件
(一)取得经营范围中注明&濒诲辩耻辞;网络货运&谤诲辩耻辞;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相关线上服务能力。
(叁)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的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按照要求完成数据上传。
(四)对会员相关资质进行审查,保证提供运输服务的实际承运车辆具备合法有效的营运证,驾驶员具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
叁、专用发票的开具
(一)仅限于为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货物运输服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应与会员签订委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
(叁)使用自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栏次内容,应与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运输服务,以及本平台记录的物流信息保持一致。
(五)试点公司接受会员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不得为会员代开专用发票。相关规定,代会员向试点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四、涉税事项的办理
(一)试点公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由试点公司按月代会员向试点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将完税凭证转交给会员。
(二)试点公司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收入不属于试点公司的增值税应税收入,无须申报。
(叁)会员应按照其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规定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已由试点公司代为缴纳的增值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