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9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政策依据
?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 《重点用水公司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工信厅联节〔2017〕16号)
? 二、遴选对象
? 2020年度遴选的对象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现代煤化工、乙烯、氯碱、氮肥、造纸、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等14个行业。
? 叁、基本要求
?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叁年取水无超计划;
? (叁)近叁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公司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
? (四)年取水量超过15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
? (五)2019年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公司国家标准要求,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 (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 (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濒诲辩耻辞;叁同时&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四到位&谤诲辩耻辞;制度;
? (八)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骋叠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 四、遴选程序
? (一)公司申请。相关行业公司可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 (二)初审。省级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入围条件对公司提交和两部门转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评选出省级节水标杆公司,并于2020年3月9日前将推荐公司的申请报告和推荐意见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叁)复审。两部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第叁方机构和专家开展复审,遴选出2020年度的重点用水公司水效领跑者名单和单位产物取水量指标。
? (四)公示和发布。
? 五、联系方式
?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 邢金良010-68205367
? 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 罗敏010-63206045
? 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 赵怡凡010-68505173
?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 徐炜010-82261696
? 六、申请材料
? 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 七、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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