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

对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共中央宣传部

政策主题:减税降费

点赞

收藏

转发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对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为进一步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现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公司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公司,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公司,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公司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公司,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叁)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公司,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公司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上述所称&濒诲辩耻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谤诲辩耻辞;,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包括整体转制和剥离转制。其中,整体转制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新华书店、艺术院团、电影制片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影剧院、重点新闻网站等整体转制为公司;剥离转制包括: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等部分,以及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机构,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公司。

上述所称&濒诲辩耻辞;转制注册之日&谤诲辩耻辞;,是指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公司并进行公司法人登记之日。对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前已进行公司法人登记,则按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之日,或核销事业编制的批复之日(转制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确定转制完成并享受本公告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公司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转制。

(二)转制文化公司已进行公司法人登记。

(叁)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整体转制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

(四)已同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公司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转制文化公司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的,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变更资本结构依法应经批准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批准。

本公告适用于所有转制文化单位。中央所属转制文化公司的认定,由中央宣传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并发布名单;地方所属转制文化公司的认定,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地方各级宣传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和发布名单,并按程序抄送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已认定发布的转制文化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的,如果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可持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函,到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变更手续;如果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依照本条规定的条件重新认定。

叁、经认定的转制文化公司,应按有关税收优惠事项管理规定办理优惠手续,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应将转制方案批复函,公司营业执照,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公司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有关材料,相关部门对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批准文件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

四、未经认定的转制文化公司或转制文化公司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不得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已享受优惠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追缴其已减免的税款。

五、对已转制公司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款,在本公告下发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缴税款或办理退库。

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本公告第一条第(一)、(二)项税收政策不满五年的,可继续享受至五年期满为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