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有效应对农业生产突发自然灾害,推进全市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中心在农业生产救灾减灾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灾害损失,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我们制定了《宿迁市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宿迁市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导则(试行)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7日
附件:
为规范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提升农业生产抗灾减灾能力,确保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快速响应、高效作业,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灾害损失,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对于印发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防灾减灾农机储备和调用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农机〔2024〕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宿迁实际,制定本导则。&苍产蝉辫;&别苍蝉辫;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宿迁市域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应急中心”)的建设、日常管理、应急调度、设备维护及服务保障等全流程工作。
2、基本原则&苍产蝉辫;&别苍蝉辫;
(1)统筹建设。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积极推进全市农机应急中心建设,提升应急服务能力。
(2)平急结合。统筹日常生产与应急服务,保障资源可持续利用。
(3)快速响应。建立分级响应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作业服务。&苍产蝉辫;&别苍蝉辫;
(4)协同联动。与交通、公安、气象、应急、石油等部门协作,搭建应急调度体系,统一调度,形成合力。&苍产蝉辫;&别苍蝉辫;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1、组织领导。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农机应急作业指挥机构,负责研究会商、指挥调度、协调处置农机防灾减灾工作,落实上级交办事项。建立健全市、县、乡叁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指挥调度机制,形成上级调度,下级落实机制,提升应急作业服务能力。
2、职能职责。应急中心应建立健全调度协调、支援保障等制度,明确机具调配、任务分派、机具维保、燃油供应、对接协调等责任人员,保障应急作业有序开展,应急效能充分发挥。
3、人员配置。根据应急作业机具规模,配足配齐熟练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驾驶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急情况发生时,应急中心调度、驾驶、维修、安全等专职人员第一时间到岗待命,确保应急期间24小时值岗。
叁、机具储备与管理
按照&濒诲辩耻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统筹调度&谤诲辩耻辞;的原则,强化农机应急救灾储备主体建设、运营管理及应急机具调用等工作。县(区)对享受专项补贴的应急中心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管理服务。
1、机具储备种类。按照应急中心服务功能分类配置储备机具。综合性应急中心储备抢收抢烘、抢播抢种、防汛抗旱、灭虫灭害机具;专业性应急中心(抢收抢烘、抢播抢种、防汛抗旱、灭虫灭害)根据其专业服务功能设置储备相应的应急作业机具。
2、机具储备规模。结合实际,根据历史极端灾害发生频率、救灾需求、应急能力等因素,分区域、分灾种合理测算需要储备的机具种类、数量,合理配置机具。综合性应急中心储备大中型拖拉机、复式作业播种机、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高速插秧机、粮食烘干机、植保机械和农用柴油水泵等应急机具原则上不低于20台;抢收抢烘应急中心储备履带式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等机具,抢播抢种应急中心储备大中型拖拉机、高速插秧机、复式作业播种机等机具,防汛抗旱应急中心储备排涝机具、排灌机械、应急水泵等机具,灭虫灭害应急中心储备植保无人机、喷杆喷雾机等机具,各专业性应急中心储备的应急机具原则上分别不低于8台(抢收抢烘应急中心储备的粮食烘干机批次能力不低于60吨)。机具储备采取市场主体储备和政府补助储备相结合。
3、机具管护。应急中心应建立机具档案和台账,做好机具保管、检修、维护等管护工作,保障机具处于良好的状态。
4、机具调用。按照&濒诲辩耻辞;谁调用、谁管理、谁负责&谤诲辩耻辞;的原则,应急储备机具接受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指挥。灾害发生时,优先调度本地应急储备机具;若能力不足,通过区域协作机制(县际协作、市际协作)跨区调用应急机具,或通过省级农机调度系统申请跨区域支援。
5、机具抢修。应急中心配置农机维修车间和配件间,配齐配全农机维修配件和维修工具,服务到田头,及时维修。
6、储备年限。应急机具储备使用年限一般为3-6年,其中履带拖拉机(含轮式)、履带自走式旋耕机、高速插秧机、履带式联合收割机、植保机械储备使用年限不少于3年,烘干机、农用柴油水泵储备使用年限不少于6年。
7、机具更新。应急中心储备的农机具应保持一定的规模和良好的&濒诲辩耻辞;备战&谤诲辩耻辞;状态。机具性能无法满足抗灾救灾应急作业需求时,应及时做好储备机具的补充更新,保障应急中心应急服务能力。
四、应急响应
1、&苍产蝉辫;通过气象、农业农村部门预警和基层上报等渠道及时获取灾害预警和农业生产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接收农机防灾减灾工作应急指挥机构灾害预警通知后,应急中心提前24小时进入备勤状态,检查设备及人员到位情况,向上级报备资源清单。&苍产蝉辫;&别苍蝉辫;
3、农机防灾减灾工作应急指挥机构向乡(镇)应急服务部门、应急中心发送任务指令,明确作业区域、设备类型、数量及时限。
4、应急作业开始后,应急中心每半天上报作业进度,重大事项即时上报。
五、保障措施
1、资金与政策支持
统筹用好各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稳粮保供等专项资金,支持应急中心开展机具储备和运营服务。通过政策激励,推动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机具储备,稳定应急作业队伍,确保&濒诲辩耻辞;平急结合&谤诲辩耻辞;能力。
(1)应急机具购置补助。对新购置的应急储备机具给予一定比例的专项购置补助,实行总额控制;对补充更新的应急机具,根据情况可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2)应急救灾补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应急中心开展应急救灾发生的机具调运、应急作业、机具燃油、保险等应急救灾支出给予相应的补贴。
(3)机具权属。专项补贴购置的应急救灾储备机具,购置主体享有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
2、培训与演练&别苍蝉辫;&别苍蝉辫;
(1)定期演练。应急中心夏秋两季农忙开始前1个月,应分别开展1次模拟演练,或按照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安排的时间进行演练,测试机具完好性、调度系统响应速度和协调能力,改进薄弱环节,提交评估报告。
(2)技能培训。针对操作员开展夜间作业、恶劣环境操作、安全防护、设备故障处理等专项培训。
3、推进机制
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应急中心定期演练、调度响应时间、作业完成率等工作进行年度评价。对在应急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扬、并给予项目优先扶持。&苍产蝉辫;&别苍蝉辫;享受专项补贴的应急机具在规定的储备使用年限内不得擅自处置,否则,退回补助资金。无故不接受指挥机构调度的,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在2年内禁止其申报有关扶持项目,并记录为失信信息。
六、附则
1、本导则由宿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苍产蝉辫;&别苍蝉辫;
2、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苍产蝉辫;&别苍蝉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