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项目概况
为扩大涉企信用服务,提升公司信用获得感,根据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要求,拟组织开展信用修复指导服务和《公司信用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宣贯实施工作,现就择优明确第叁方机构进行公开遴选。
二、服务内容
1.面向有失信行为但有主观修复意愿的公司开展公益性信用修复指导服务,帮助其修复失信记录。指导服务公司对象不超过600家。
2.面向公司开展《公司信用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宣贯培训和实地上门辅导工作。培训对象不超过100家;在往年参与过培训的公司中确定上门辅导,不超过10家。
叁、遴选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相关管理机关注册并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他组织;
2.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时须提交信用承诺;
3.具有专业的学术力量和服务团队,熟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及先进工作经验;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遴选材料
1.承办申请书;
2.有效&濒诲辩耻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谤诲辩耻辞;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服务方案;
4.&濒诲辩耻辞;信用中国&谤诲辩耻辞;网站的信用查询报告;
5.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如同类项目服务案例)。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评审资格或成交资格。
2.供应商因本次遴选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由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分别确定1家服务机构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4.本次遴选将由省发改委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协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时间并按省发改委确定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有权重新遴选或确定新的成交响应商。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不得就信用修复、《规范》培训辅导相关工作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和谋取其他利益。
六、相关说明
1.请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8:00)前将遴选材料发送至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建设处邮箱,地址:测锄蝉虫测产蔼163.肠辞尘,电话:0514-87862690。报名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概不接受。
2.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1.信用修复指导服务扬州市实施服务单位申请书
2.《公司信用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宣贯扬州市实施服务单位申请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