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对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场监管局《对于开展设区的市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对现行有效的泰州市地方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研究讨论,经征求意见和结果公示,决定废止《春荞麦高效生产技术规程》(DB3212/T 183-2018)等141项泰州市地方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第一批泰州市地方标准废止清单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