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创业创新
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推进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设,聚力打造人才友好型城市,大力引进苏州高质量发展亟需的创新创业人才,现启动2026年度第一批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全市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引进、扶持围绕我市1030产业体系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开展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重大技术攻关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支持类型和条件
本批次开放申报创业领军人才,分为已落户项目和未落户项目。
(一)已落户项目主要支持既通科技又懂市场,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来苏州创业,对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起到引领促进作用的领军人才,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和全职创业的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办公司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或现代服务业公司,主导产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为公司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公司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4.申报人应于2021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2023年7月1日-2025年11月30日之间完成公司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
5.苏州本土创新体系培养的人才,基本条件除满足上述已落户项目条件1-3外,还应满足:申报公司为人才在苏州首次创办的公司,公司于2023年7月1日-2025年11月30日之间完成公司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原则上人才全职在苏州创业。
(二)未落户项目主要支持拟来苏州创业的人才,优先支持各地重点推荐和支持的海外人才、拟全职创业人才。基本条件应满足上述条件1-3,并在获得创业领军人才认定资格后,于2027年6月15日前在苏州完成公司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
叁、主要扶持政策
(一)对获得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分层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获得500万元项目资助的给予200万元购房补贴,其余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创业领军本土成长人才不享受购房补贴)。
(二)对项目承担期结束、通过验收且成长性较好的创业领军人才,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项目滚动支持。
四、申报受理
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全程进行网上申报,经单位及人才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后择优立项支持。
(一)申报方式
申报人及单位访问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专题网站:丑迟迟辫蝉://蝉蝉迟.蝉耻锄丑辞耻.驳辞惫.肠苍/驳蝉濒箩,点击&濒诲辩耻辞;开始申报&谤诲辩耻辞;,按系统提示注册登录后进入申报界面,选择对应申报类别,点击&濒诲辩耻辞;办理&谤诲辩耻辞;后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申报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登录&濒诲辩耻辞;丑迟迟辫蝉://蝉蝉迟.蝉耻锄丑辞耻.驳辞惫.肠苍/&谤诲辩耻辞;先行注册。
(二)集中受理时间
网上集中受理时间:2025年11月29日9时-2026年1月4日9时。
五、相关事项
(一)创业领军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根据项目情况分年度拨付;获得认定资格的未落户项目待落户后根据实地考察情况确定是否立项。获评立项的人才购房补贴由市人社局根据《苏州市完善人才乐居保障实施办法》组织拨付。
(二)申报人才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叁)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项目知识产权清晰可核查。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对弄虚作假的,特别是申报人学历学位、经历、公司团队成员等核心要素出现造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等。
(四)同一人才项目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且不得在同一年度内连续申报。已获得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己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五)对特别优秀的人才且各地重点招引的项目,经各地区推荐,可在学历、公司注册时间等申报条件上适当放宽。
(六)系统注册、填报如有问题,请咨询400-8696-086;申报咨询及材料受理咨询电话见下表:
| 地区 | 联系方式 | 地区 | 联系方式 |
| 张家港市 | 0512-58286125 | 吴中区 | 0512-67682696 |
| 常熟市 | 0512-52939170 | 相城区 | 0512-85182160 |
| 太仓市 | 0512-53890680 | 姑苏区 | 0512-68727616 |
| 昆山市 | 0512-57317683 | 苏州工业园区 | 0512-67068021 |
| 吴江区 | 0512-63981898 | 苏州高新区 | 0512-68751503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