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交通运输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交办运函〔2022〕16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持续扩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服务范围,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快推动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4日&苍产蝉辫;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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