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2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督促指导中央公司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和应急救援社会责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公司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31号)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中央公司应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5年12月11日前反馈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驳锄飞补辩测箩肠蔼163.肠辞尘,邮件主题请注明&濒诲辩耻辞;公开征求意见&谤诲辩耻辞;。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邮编100053,信封请注明&濒诲辩耻辞;公开征求意见&谤诲辩耻辞;。
附件:中央公司应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