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和《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5〕6号)相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月22日起正式施行。
一、出台背景
节能审查验收是节能审查工作的重要环节。2025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明确了节能审查验收的时间、内容、监管等要求,并规定&濒诲辩耻辞;节能审查验收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制定&谤诲辩耻辞;。2025年10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也提出&濒诲辩耻辞;另行制定验收管理办法&谤诲辩耻辞;。为落实国家和我省最新文件要求,强化节能审查闭环管理,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总体考虑
一是落实国家和我省相关要求。《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节约能源条例》《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等要求,确保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时间、验收内容、管理权限等要求在《管理办法》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规范验收工作组织。在落实国家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管理办法》明确验收主体、主要内容、组织形式以及不通过验收的具体情形,并要求将节能审查验收自查报告上传至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存档备查,实现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叁是明确监督管理责任。《管理办法》明确各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对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的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节能审查验收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失信惩戒力度,推动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审查验收工作。
叁、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管理办法》共分14条,按照适用范围、基本要求、工作组织、监督管理的业务逻辑形成文章体系。
(二)主要内容。
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节能审查验收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要求及验收时间等。
第五条至第九条明确了节能审查验收的工作组织,主要内容包括验收主体、验收内容、主要工作流程、验收结论判定和验收成果运用等。
第十条至第十二条明确了主管部门对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的监管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监督管理形式、违法违规处置及相关预算经费等。
第十叁条至第十四条明确了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等。
四、有关说明
1.对于验收各方职责。《管理办法》明确,由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以及节能报告或节能信息表中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完成后,将节能审查验收自查报告上传至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各级主管节能工作的部门对项目节能审查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于验收开展时间。《管理办法》规定,节能审查验收应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按规定需要试运行的,原则上应在试运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未经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实际分期(阶段)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阶段)进行节能审查验收。
3.对于验收成果形式。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省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需要开展节能审查验收,可参照节能审查验收自查报告通用文本(参考样式)编制。对于以节能信息表形式履行节能审查手续的项目,其节能审查验收自查报告可适当简化(参考样式见附件)。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信息表(参考样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