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监督管理
宁农产〔2025〕2号
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公司:
为全面促进全市农业公司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按照《对于加强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公司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农产〔2019〕11号)标准,决定在全市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公司申报和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公司监测工作。
一、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公司申报
请各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对照《对于加强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公司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推荐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公司,并按申报条件组织公司填报市级龙头公司申报书,确保申报情况真实准确,如有符合条件的优秀候选农业公司,可同步申报区级、市级农业龙头公司。注册地在非农业区的申报公司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进行申报。
二、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公司监测
监测对象为2023年监测合格、新认定的207家市级农业龙头公司(含1家监测不合格的原省级龙头公司,本次监测合格则保留市级农业龙头公司资格)。请有关公司及时填报市级龙头公司监测书,并对监测材料真实性负责。
叁、注意事项
1.市级农业龙头公司申报标准要求请参照《对于加强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公司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农产〔2019〕11号)。
2.各区农业农村局要对公司申报/监测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并符合标准。一经查实弄虚作假或未按时提交材料,将取消市级龙头公司资格。
2.农业产业化市级农业龙头监测/申报书(盖章笔顿贵版)由各区汇总后,于2025年9月3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市直属市级农业龙头公司/注册地在非农业区的公司监测和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祁&别苍蝉辫;晟;&别苍蝉辫;&别苍蝉辫;联系电话:025-68786172;
邮&别苍蝉辫;箱:苍箩虫肠肠测肠蔼163.肠辞尘
附件:
1.南京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公司申报(监测)书
2.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公司监测名单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