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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拟认定扬州市2025年度化工重点监测点(第一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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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拟认定扬州市2025年度化工重点监测点(第一批)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化工生产公司本质安全环保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对于印发〈扬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府办发〔2020〕30号)有关规定,市工信局会同市各相关单位对照相关要求拟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扬州市2025年度化工重点监测点(第一批),监测点地址: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叁江大道8号(文华路北侧、銮江路南侧、窦桥港河西侧、叁果河东侧,宗地代码:321012118220骋叠00069所明确的范围内;宗地总面积:242526㎡),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2月2日,如对公示公司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材料工业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4-87866655,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3号楼。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