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2.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3.已认定为省级以上公司技术中心的公司;
4.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着的成效;
5.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公司不超过3家;
2.已开展省级技术创新示范公司认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公司不超过4家;
3.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公司各择优推荐1家公司。
叁、材料报送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材料报工信息部(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邮编:100037)。
四、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刘 丹 010-68205231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牛江蓉 010-8837922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