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于开展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县(市、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信发〔2025〕279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具有一定基础的行政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和国家级新区(以下统称区)。
全省将于2026年开展首批试点工作,对入选试点的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给予定额奖补支持。已纳入南京市国家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支持的智能电网、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3个产业集群,不予重复支持。
二、申报要求
拟申报试点的区应聚焦1-2个中小公司特色产业集群,结合实际,梳理工作基础、提出试点目标、明确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研究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实施方案,形成时间节点清晰、实施步骤合理、阶段目标可行、参与主体明确的实施流程。按照特色产业集群中规上工业中小公司和专精特新中小公司&濒诲辩耻辞;应改尽改&谤诲辩耻辞;、规下工业中小公司&濒诲辩耻辞;愿改尽改&谤诲辩耻辞;的要求,形成试点改造公司名单,原则上被改造公司总数目标应不少于100家。
叁、注意事项
(一)申报主体应为区级人民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国家级新区管理委员会。请拟申报试点的区根据《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县(市、区)试点实施指南》(附件2),编制实施方案(模板见实施指南附1),并附试点改造公司名单。
(二)申报资料请加盖区级人民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国家级新区管理委员会公章,纸质版和笔顿贵版(光盘刻录)各一式叁份,于2025年11月23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7贵17室),市级层面将择优推荐。
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025-68788795。
附件: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于开展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县(市、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信发〔2025〕279号)
2.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县(市、区)试点实施指南
3.国家和省中小公司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23日
附件: